关于申报2010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-ag凯发国际k8

ag凯发国际k8首页 科研成果 ag凯发国际k8 返回

关于申报2010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05-10
中国美术学院研创网
  高等教育国家级
  教学成果奖励网
  教育部科技发展
  中心奖励项目
      更多>>
  全国哲学社会科
  学规划办公室
  全国艺术科学规
  划办公室
  全国教育科学规
  划办公室
  浙江社科网
  中国美术学院
  科研管理系统
       更多>>
ag凯发国际k8首页
部门概况
研究中心
科研课题
科研成果
学术交流
管理制度
成果转化
  关于申报2010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、教师:
  根据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(以下简称“后期资助项目”)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一、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
 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:
    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、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,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,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;
    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,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;
    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,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。
    二、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
    1.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:
    (1)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;
    (2)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;
    (3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、译著和工具书,不含论文及论文集、教材、研究报告、软件等;
    (4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。
      2.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:
    (1)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,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;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;
?? (2)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    (3)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%以上,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(或非纸质)成果。
      3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:
   (1)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;
   (2)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;
   (3)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;
   (4)所报成果为近5年(2005年1月1日以后)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;
   (5)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;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。
     三、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
      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具体申报办法如下:
      1.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项目申请书》)请在“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(http://www.sinoss.net/2010/0609/22689.html)下载。
   2.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,我校的申报推荐项数为1项。
    3.申报材料包括《项目申请书》一式7份(含1份原件)、《申请一览表》1份并加盖公章、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(或非纸质)成果3套。配套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下列信箱:yjczc@yahoo.com.cn 。
    4.所有申报材料(包括书稿)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。
    5.凡有意申报者,请于7月11日前将填报的《项目申请书》提交科研创作处,科研创作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,被推荐者需于7月18日前将上述相关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创作处。
      四、出版要求
      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,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。对最终成果形式、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,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,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,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“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”字样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研创作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2010年6月29日
 
返回>>
 
 
中国美术学院研究创作处ag凯发国际k8的版权所有
建议使用1024×768分辨率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