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、老师:
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优秀教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,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在近期开展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
1.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、重点、体卫艺、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(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),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,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。
2.申报的成果包括:课题研究结题报告、专著和科研论文等,必须是在2015年9月30日前结题,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1.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(册)本著作中的部分卷(册)。
2.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(以是否著名在前、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)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。
3.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。
4.已取得教育部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、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。
(二)申报评审程序
1.初审:各有关高校由科研处负责初审。
2.复审:复审前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,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盲评。
3.评审:10月份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(外省)进行活页盲评打分,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,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,再将候选成果送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。评审结果将在“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”等媒体公示,并设置为期7天的成果争议期。
4.终审:成果争议期结束后,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,并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(三)申报名额分配
中国美术学院可申报2项。
(四)申报方法
1.申报材料包括:
(1)《申报·评审书》(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),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院系盖章。
(2)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(一式6份)(包括主要研究内容,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、结题证书复印件,其中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、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,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)
(3)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(一式3份,如没有可不提交)
(4)成果活页评审表(一式7份)
(5)《汇总表》电子版一份,其中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要填写准确。
填写《成果活页表》不能出现有关地区、有关学校、个人等提示性信息,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“××”地区,“××”学校或“×××”,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;评奖工作结束后,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。
2.所有申报材料于9月17日前送至研创处,同时将申报书、课题研究主报告、成果活页评审表、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。
3.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,即:课题负责人1名,课题组成员4名。
4.2014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,设一等奖30项、二等奖40项、三等奖50项。
联系人:汤文思
联系电话:0571-87164691
2015-07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