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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25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3-20

各有关单位、老师:

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: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、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、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、美术创作资助项目、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,组织专家评审,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,并实施监管。为提高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,经研究,决定开展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预申报工作,现将我校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项目类别

(一)机构申报项目

包括: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-组织创作项目。

(二)【个人申报项目】

包括: 美术创作资助-个人创作项目、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)

 

二、申报要求

申报要求详见《》(附件1-5)。

申报主体应在注册申报前仔细阅读《国家艺术基金章程》、《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》和《申报指南》等文件,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,认真填写《项目申报表》和相关附件材料。同时,建议申报主体注意申报时限,合理安排申报时间,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,延误申报。

(二)202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做了4个方面的调整

1、强化申报指南的指引作用
2、美术创作项目在保留美术工作者个人创作项目的基础上,增设了由艺术机构、单位开展的组织创作项目;
3、美术创作项目将美术工作者个人创作项目由事前资助改为事后资助,并新增了对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的资助;
4、提高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资助资金额度

 

三、申报方式及程序

(一)项目申报  2024年3月20日-4月20日

1、预申报人员下载并填写相应类目的《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表》。4月20日前将《国家艺术基金申报书》、《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资助项目预申报统计表》(详见附件)及相应附件材料打包发送至研创处邮箱0122009@caa.edu.cn。

(二)科研创作处组织专家指导 

科研创作处根据预申报情况,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预申报材料进行指导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项目正式申报  4月15日-6月12日 

1)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、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、美术创作资助-组织创作项目 

上述三类项目为机构申报,统一使用中国美术学院账号申报。需要申报上述三类项目的项目组,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项目简介(应包含项目负责人、策划方案资金证明等)发送至研创处邮箱0122009@caa.edu.cn,由研创处审核后提供我校账号信息。项目组自行登录申报系统(http://shenbao.cnaf.cn/)填报提交。

2)美术创作资助-个人创作项目、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

1、上述两类项目为个人申报,请申请者自行登录申报系统(http://shenbao.cnaf.cn/)注册账号,并填报提交。

2、根据申报要求,我校教师或学生申报美术创作资助-个人创作项目或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,应统一由学校出具推荐意见。因此,请各申报人于2024年6月5日前将填报后的《申报表》分别交至研创处(教师)或研究生处(研究生),经学校审核盖章后,再由申报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系统进行申报。

3、具体流程:

1)教师:登录申报系统网站→个人用户注册登陆→在线填报(自行填写推荐意见)→导出申报表→打印两份交至研创处审核盖章→研创处留存一份归档,另一份退回→扫描推荐意见页上传系统→提交→申报完成。

2)研究生:登录申报系统网站→个人用户注册登陆→在线填报(研究生导师拟定推荐意见)→导出申报表→打印两份交至研究生处审核盖章→研究生处留存一份归档,另一份退回→扫描推荐意见页上传系统→提交→申报完成。

 

四、其他要求

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,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,以及在国(境)外举办展览项目或培训活动的,请填写《项目信息表》(详见附件并于2024年5月10日前发送至研创处邮箱0122009@caa.edu.cn  (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),学校将统一发函政审。待取得省文旅厅同意函后,研创处将以邮件形式反馈结果。 

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研创处联系。

 

联系人:马澜

联系电话:0571-87164672

联系地址:南山校区1a308

科研创作处

2024年3月20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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