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,提升项目管理工作效率,加强成果数据管理,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已正式启用“项目在线结项申请功能”(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网址:https://218.241.235.188/indexaction!to_index.action)。 规划基金、青年基金和自筹经费项目现采用网络申请及受理方式,之前填报、打印word版终结报告书的工作方式同时终止。专项任务项目,除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类外,暂未启用“在线结项申请功能”,结项方式仍按原先方式进行。
一、项目结项程序的改进及变化说明
1.、结项工作依然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的办法。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、符合结项条件者,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同意,可通过项目批准号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“发起结项申请”。
2、不再使用原word版终结报告书模板进行填报。项目负责人按系统提示与要求,在线填报相关模板文件,上传成果电子版附件后,可由系统生成终结报告书pdf文件,打印该文件并在打印件上签章后,同其他全部结项成果,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研创处。
3、项目中期检查填入的中期成果可自动带入项目成果,项目负责人可对其指定是否标志性成果和重新排序。
4、通过鉴定结项的项目,需要发送鉴定意见汇总表的电子文本至研创处邮箱 。
5、结项申请审核方式,类似于项目中检,学校审核通过后,由上级科研管理部门审核,最后由社科司进行终审,并返回是否同意及审核意见。
二、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的条件
1、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《申请评审书》约定的研究任务,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;
2、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,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;
3、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或已通过项目依托学校组织的成果鉴定,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,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(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);
4、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××项目资助”字样。
5、按照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。
三、一般项目免予鉴定范围
1、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;
2、在ssci、a&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(若最终成果形式仅为论文,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公开发表3篇论文,含2篇在ssci、a&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);
3、成果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;
4、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、政策建议等被地(市)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;
5、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,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。
四、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结项程序
1、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提交结项申请,上传附件材料,生成终结报告书pdf文件;
2、联系研创处审核系统内结项申请;
3、审核通过后向研创处提交纸质材料:①在线打印的pdf版项目《终结报告书》一式2份(项目负责人签字)、②项目成果原件2套(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,含期刊的ag凯发国际k8的版权页、目录页、论文正文;如最终成果是研究报告,除了研究报告,还需提供采纳证明)。
4、研创处提交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递交至教育部。
五、通过鉴定结项的项目结项程序
1、推荐评审专家。项目组填写《鉴定专家推荐表》,提交至研创处,由研创处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核(专家组一般由5–7人组成,其中应包括1名财务专家,校内专家不能多于2人),审核通过后方可邀请专家组织验收;
2、组织评审会议。项目组按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鉴定专家名单组织评审会议,并按会议专家意见如实填写《专家鉴定意见书》;
3、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提交结项申请,上传附件材料,生成终结报告书pdf文件;
4、联系研创处审核系统内结项申请;
5、审核通过后向研创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:①在线打印的pdf版项目《终结报告书》一式2份;②五位鉴定专家的《鉴定意见表(个人用)》原件各1份,复印件各1份;③《鉴定意见书(汇总用)》一式2份,同时发送电子版(word格式)至研创处邮箱 ;④项目成果原件2套(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,含期刊的ag凯发国际k8的版权页、目录页、论文正文;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,正式出版后补报)。
6、研创处提交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递交至教育部。
附件: 1.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.pdf
附件: 2.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.pdf
附件: 3.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(201808).pdf
附件: 4.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(汇总用).doc
附件: 5.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(个人用).doc